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指投權人將其商號、商標、服務標志、商業秘密等在一定條件下許可給經營者,允許他在一定區域內從事與授權人相同的經營業務。
起源
特許經營最早起源于美國,1851年Singer縫紉機公司為了推展其縫紉機業務,開始授予縫紉機的經銷權,在美國各地設置加盟店,撰寫了第一份標準的特許經營合同書,在業界被公認為是現代意義上的商業特許經營起源。
定義
國際
特許經營的定義有很多種,在國際上廣泛通用的是國際特許經營協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簡稱IFA)的定義,該定義如下: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如下領域,經營訣竅和培訓,特許人有義務提供或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中國特許經營協會把特許經營定義如下:特許人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許人使用,受許人按合同規定,在特許人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
中國
根據中國商務部定義,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franchising,中國對franchising是翻譯和理解大致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連鎖或加盟連鎖,這種翻譯方法認為特許連鎖是連鎖店的一種組織形式,與公司連鎖,自由連鎖并列為連鎖的三種類型。但是在西方這幾種經營形式各自定義不同,在實踐中各自的特點也不同,有嚴格區別。
第二種方法是把franchising譯為特許經營。把特許經營組織與連鎖店、自由連鎖、合作社等并列,屬于所有權不同的商店的范疇。這種譯法與西方市場營銷學的界定是一致的。特許經營一詞的內涵也與英文franchising的含義相符,是一種常用的翻譯方法。
特許經營是一種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方法,而非一個行業。特許經營這種現代商業銷售形式在過去幾十年內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用實踐證明了特許經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分銷商品和服務的方法。同時特許經營還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作用。
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商業經營模式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點:
1、首先是個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其次是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再者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最后是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具體定義
特許經營(Franchising)是許可證貿易的一種變體,特許權轉讓方將整個經營系統或服務
系統轉讓給獨立的經營者,后者則支付一定金額的特許費(Franchise fee)。
中國政府對特許經營的法律定義:特許經營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
1.直接特許:即特許者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特許經營申請者,獲得特許經營權的被特許者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設立特許點,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再行轉讓特許權。
2.區域特許:即由特許者將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該被特許者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者,也可由自己在該地區開設特許點,從事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權:是指特許人擁有或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權利。在特許經營權中,品牌和技術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現為特許人擁有或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企業標志等;技術包括特許人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的專有技術、管理技術等。
特許經營的類型:
(一)單體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某個地點開設一家加盟店的權利。
(二)區域開發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開設規定數量的加盟網點的權利。
(三)二級特許:又稱為分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指定區域銷售特許權的權利。在這種類型中,被特許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被特許人,同時又是分特許人。
(四)代理特許:特許人授權被特許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許人作為特許人的一個代理服務機構,代表特許人再招募被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
國際特許經營協會對特許經營的定義: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如下領域,經營訣竅和培訓,特許人有義務提供或保持持續的興趣;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的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或)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歐洲特許經營聯合會對特許經營的定義:歐洲特許經營聯合定義特許經營是一種營銷產品和(或)服務和(或)技術的體系基于在法律和財務上分離和獨立的當事人--特許人和他的單個受許人--之間緊密和持續的合作,依靠特許人授予其單個受許人權利,并附加義務,以便根據特許人的概念進行經營。雙方直接或間接地經過財務上的交換協議—特許人給予并迫使單個受許人使用其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和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這些權利都規定在雙方一致同意而制定的書面特許合同的框架和務款之內。
反欺詐委托加盟:為了幫助加盟投資商盡量減少加盟風險,推出的反欺詐委托加盟業務,就是從加盟創業、維權、店鋪經營這三個方面進行整體策劃。
特點
按我國法律規定,特許經營是一種銷售商品和服務的方法,而不是一個行業。作為一種商業經營模式,在其經營過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個共同特點:
1.個人(法人)對商標、服務標志、獨特概念、專利、經營訣竅等擁有所有權。
2.權利所有者授權其他人使用上述權利。
3.在授權合同中包含一些調整和控制條款,以指導受許人的經營活動。
4.受許人需要支付權利使用費和其他費用。
特征
特許經營一詞譯自英文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經營費。雖然不同國家、不同組織對特許經營有不同的定義,但一般而言,特許經營有如下特征:
1、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
2、特許人將允許受許人使用自己的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系及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
3、受許人自己對其業務進行投資,并擁有其業務。
4、受許人需向特許人支付費用。
5、特許經營是一種持續性關系。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權人與被特許人之間達成的一種合同關 系。在這個關系中,特許權人提供或有義務在諸如技術秘密和訓練雇員方面維持其對專營權業務活動的利益;而被特許人獲準使用由特許權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標、商號、企業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許人自己擁有或自行投資相當部分的企業。
性質劃分
商業特許經營
商業特許經營按其特許權的形式,授權內容與方式,總部戰略控制手段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
1、生產特許受許人投資建廠,或通過OEM的方式,使用特許人的商標或標志、專利、技術、設計和生產標準來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許權的產品,然后經過經銷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許人不與最終用戶(消費者)直接交易。典型的案例包括:可口可樂的灌裝廠、奧運會標志產品的生產。
2、產品-商標特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和零售方法來批發和零售特許人的產品。作為受許人仍保持其原有企業的商號,單一地或在銷售其他商品的同時銷售特許人生產并取得商標所有權的產品。
3、經營模式特許受許人有權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商號、企業標志以及廣告宣傳,完全按照特許人設計的單店經營模式來經營;受許人在公眾中完全以特許人企業的形象出現;特許人對受許人的內部運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具有很強的控制。
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2004年3月出臺的《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選擇市政公用事業投資者或者經營者,明確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經營某項市政公用事業產品或者提供某項服務的制度。”因為這種特許經營是政府授權的特許經營,可稱之為“行政特許經營”。
市政公用行業實行特許經營的范圍包括: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和涉及有限公共資源配置的行業。
種類劃分
特許經營的種類按不同的劃分方法,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按資金投入
按所需資金投入可分為工作型特許經營、業務型特許經營和投資型特許經營。工作型特許經營只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資金,有時甚至不需要營業場所。業務型特許經營一般需要購置商品、設備和營業場所,如沖印照片、洗衣、快餐外賣等,所以需要較大的投資。投資型特許經營需要更多的資金投資,如飯店等。
按交易形式
按交易形式劃分,可分為四種:制造商對批發商的特許經營;制造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石油公司對加油站之間的特許;批發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醫藥公司特許醫藥零售店;零售商之間的特許,如連鎖集團利用這一形式招募特許店,擴大經營規模。
按加盟者性質
按加盟者性質劃分,可分為區域特許經營、單一特許經營和復合特許經營。區域特許經營是指加盟者獲得一定區域的獨占特許權,在該區域內可以獨自經營,也可以再授權次加盟商。單一特許經營是指加盟商全身心地投入特許業務,不再從事其他業務。復合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被擁有多家加盟店的公司所購買,但該公司本身并不卷入加盟店的日常經營。
按加盟業務
按加盟業務劃分,可分為轉換型特許經營和分支型特許經營。前者是加盟者將現有的業務轉換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商往往利用這種方式進入黃金地帶。后者則是加盟商通過傳統形式來增加分支店,當然需要花費更多的資金。
優勢
特許經營已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它所取得的成功已為世人矚目。近幾年,特許經營在我國也有巨大發展。這一分銷方式之所以長盛不衰,有其經營優勢。
1.特許商利用特許經營實行大規模的低成本擴張
對于特許商來說,借助特許經營的形式,可以獲得如下優勢:
(1)特許商能夠在實行集中控制的同時保持較小的規模,既可賺取合理利潤,又不涉及高資本風險,更不必兼顧加盟商的日?,嵤?。
(2)由于加盟店對所屬地區有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發掘出企業尚沒有涉及的業務范圍。
(3)由于特許商不需要參與加盟者的員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處理的員工問題相對較少。
(4)特許商不擁有加盟商的資產,保障資產安全的責任完全落在資產所有人的身上,特許商不必承擔相關責任。
(5)從事制造業或批發業的特許商可以借助特許經營建立分銷網絡,確保產品的市場開拓。有人講,有人的地方就有可口可樂,有色彩的地方就有柯達。為什么這些品牌能夠無處不在?原因就在于它們利用了特許經營方式進行了大規模的低成本擴張。
2.加盟商借助特許經營"擴印底版"
有人形象地把加盟特許經營比喻成"擴印底盤",即借助特許商的商標、特殊技能、經營模式來反復利用,并借此擴大規模。
(1)可以享受現成的商譽和品牌。加盟商由于承襲了特許商的商譽,在開業、創業階段就擁有了良好的形象,使許多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否則,借助于強大廣告攻勢來樹立形象是一大筆開支。
(2)避免市場風險。對于缺乏市場經營的投資者來說,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往往處于劣勢。投資一家業績良好且有實力的特許商,借助其品牌形象、管理模式以及其他支持系統,其風險大大降低。
(3)分享規模效益。這些規模效益包括:采購規模效益、廣告規模效益、經營規模效益、技術開發規模效益等。
(4)獲取多方面支持。加盟商可從特許商處獲得多方面的支持,如培訓、選擇地址、資金融通、市場分析、統一廣告、技術轉讓等。
3.特許經營因其管理優勢而受到消費者歡迎
特許經營成功發展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準確定位。由于能準確定位,使企業目標市場選擇準確,能圍繞目標市場進行營銷策略組合,并能及時了解目標市場的變化,使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走在時代前列。